《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中药品采购量及采购规格变更
《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中药品采购量及采购规格变更
(来源: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9月8日,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通知称,应联盟相关地区要求,对2019年9月1日发布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19-1)及附表(《联盟地区首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中部分药品的采购量及采购规格进行调整。
一、采购量变更
(1)吉非替尼口服常释剂型250mg:海南首年约定采购量由284.36万片修改为3.88万片;江西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由102.92万片修改为15.9万片;联盟地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相应调整为:452.25万片。
(2)培美曲塞注射剂500mg:海南首年约定采购量由7.08万支修改为0.07万支;联盟地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相应调整为:12.01万支。
(3)因以上修改而引起的50%采购量汇总值、60%采购量汇总值、70%采购量汇总值及附表(《联盟地区首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中依据以上数据计算所得的数值均做相应调整。
(二)采购规格变更
附表(《采购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中:
1、阿托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20mg总计项下序号25:规格10mg修正为20mg;
2、奥氮平口服常释剂型5mg总计项下序号25:规格10mg修正为5mg;
3、依那普利口服常释剂型10mg总计项下序号25:规格100mg修正为10mg;
4、培美曲塞注射剂500mg总计项下序号25:规格100mg修正为50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