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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政策周报(2020年第13期)

1.  药品审评中心公开征求《化学药品创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药学共性问题相关技术要求》及《化学药品Ⅰ期临床试验申请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修订版)》意见
为更好地实施国家局《关于调整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程序的公告》(2018 年第 50 号),结合国内外相关指南及国内创新药I期临床申请现状,药品审评中心起草了《化学药品创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药学共性问题相关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该技术要求明确了化学药品创新药I临床试验申请中与安全性相关的药学共性问题的一般性要求,包括样品试制、质量标准和分析方法、杂质研究和控制、遗传毒性杂质研究、稳定性研究、以及安慰剂和辅料包材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药品审评中心对《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2018年第16号)中所附《化学药品Ⅰ期临床试验申请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增加原料药和制剂后续的稳定性研究方案、明确对于潜在的遗传毒性杂质应提供的基本信息和初步控制策略。
2.  药品审评中心公开征求《化学药品注射剂包装系统密封性研究技术指南》意见
包装系统密封性是注射剂研究和评价的一项重点关注内容。为配合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开展,规范化学药品注射剂包装系统密封性研究,药品审评中心起草了《化学药品注射剂包装系统密封性研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技术指南依据化学药品注射剂现行技术要求,借鉴国内外相关指导原则及标准,主要吸取了USP 1207和PDA TR27关于包装系统密封性研究的核心理念和总体思路,结合国内实际,从包装系统选择、产品工艺开发、密封性检查方法的开发与验证、稳定性考察、拟定生产阶段的密封性检查及上市后变更等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对注射剂包装系统密封性研究技术要求进行阐述,旨在建立一种基于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研究思路来持续地开展注射剂包装系统密封性研究。
3.  药品审评中心公开征求《化学药品注射剂生产所用的塑料组件系统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南》意见
化学药品注射剂生产过程使用的塑料组件系统,可能与液体接触并发生相互作用,导致相关浸出物的产生和积累,进而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属性。为配合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开展,规范化学药品注射剂生产所用的塑料组件系统的相容性研究,药品审评中心组织撰写了《化学药品注射剂生产所用的塑料组件系统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技术指南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考虑、组件系统的选择原则、风险评估、相容性研究、提取物的分析和评估、浸出物研究、参考文献共七部分,适用于化学药品注射剂生产过程中直接接触液体的管路类、滤器类、密封件类、配液袋类等塑料组件系统。考虑到接触时间短、相容性风险低,用于称量、转移、配料的辅助类塑料组件系统通常不在指南范围内,但若经分析存在风险,亦可参照该指南进行研究。
4.  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利拉鲁肽注射液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的通告
利拉鲁肽注射液为诺和诺德开发的一种人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类似物产品,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2011年获准进口注册。国内已有多家制药企业启动了利拉鲁肽生物类似药的研发。截至目前全球尚无利拉鲁肽生物类似药获批上市,也无针对该品种生物类似药研发的指导原则。为进一步指导我国利拉鲁肽注射液生物类似药的临床研发,提供可参考的技术标准,药品审评中心发布了《利拉鲁肽注射液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
该指导原则适用于利拉鲁肽注射液按照生物类似药研发时的临床研究设计,主要技术要求有以下部分:第二部分“利拉鲁肽生物类似药临床研发要求”对该品种需要开展的临床研究提出了总体要求;第三部分“利拉鲁肽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设计要点”分别对健康受试者药代动力学比对试验、临床有效性比对中的设计、人群、给药方案、评价指标及要求等关键内容予以建议;“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部分对临床研究的安全性、免疫原性和患者药代动力学等内容进行了阐述。
5.  药品审评中心公开征求《地舒单抗注射液生物类似药(骨质疏松适应症)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意见
地舒单抗注射液是全人源化单克隆抗体(IgG2类),以高特异性和高亲和力结合并中和RANK配体(RANKL)的活性,阻止RANKL与其同源受体RANK结合,从而抑制破骨细胞末端分化和活化。地舒单抗注射液由美国安进公司研发上市,具有两种不同规格:60 mg(1.0 ml)/支和120 mg(1.7 mL)/瓶,商品名分别为:Prolia®和XGEVA®,其中Prolia®用于骨质疏松适应症的治疗。随着地舒单抗原研产品各项专利陆续到期,国内多家制药企业开始启动地舒单抗生物类似药的研发。截至目前,全球尚无地舒单抗生物类似药获批上市,国外也无可参考的单品种指导原则。
为了更好地推动地舒单抗生物类似药的研发,药品审评中心组织起草了《地舒单抗注射液生物类似药(骨质疏松适应症)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对地舒单抗注射液生物类似药的临床试验设计、终点选择和等效性界值提出建议。指导原则主要包括以下部分:“概述”部分介绍了原研药的上市情况及本指导原则的撰写目的及适用范围。“地舒单抗生物类似药临床研究策略”部分,介绍了目前对于该品种生物类似药临床研发的基本考虑。“临床试验设计要点”部分,详细介绍了健康受试者药代动力学比对试验、患者临床有效性比对的研究设计和终点选择以及患者药代动力学研究需要关注问题等。
6.药品审评中心公开征求《单臂试验支持注册的抗肿瘤创新药申请上市前临床方面沟通交流技术指导原则》意见
为鼓励创新,帮助申请人更好地准备沟通交流,提高沟通交流效率,在《单臂试验支持注册的抗肿瘤创新药进入关键试验前临床方面沟通交流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药审中心进一步组织撰写了《单臂试验支持注册的抗肿瘤创新药申请上市前临床方面沟通交流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指导原则从资料准备、沟通交流会议讨论的核心问题、以及会后要求三个方面,针对单臂试验支持注册的抗肿瘤创新药,与药品审评中心进行申请上市前临床方面沟通交流的准备,阐述当前技术审评部门的建议。指导原则适用于创新抗肿瘤治疗性药物,不涵盖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产品。
7.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药物警戒委托协议撰写指导原则(试行)》
为规范药物警戒委托工作,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了《药物警戒委托协议撰写指导原则(试行)》,供持有人签订药物警戒委托协议时参考。指导原则从基本原则、准备工作和委托协议注意事项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药物警戒委托工作中持有人和受托方义务和责任,以确保有效开展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工作。
8.  国家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公开征求《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意见
为落实《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关于建立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要求,核查中心起草了《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制度》共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条至第三条分别说明了《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相关名词解释。第四条至第六条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建立信用档案中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第七条规定了信用档案信息的录入原则。第八条和第九条分别规定了GLP机构和GCP机构的信用档案内容。第十条和第十一条分别规定了GLP机构和GCP机构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的行为。第十二条规定了信用档案信息的收集、录入和更新要求。第十三条规定了信用档案的形式和安全要求。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分别规定了信用档案信息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以及对公开不当信息的处置要求。第十六条规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何利用信用档案发挥作用及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处置情形。第十七条规定了违反《管理制度》的追责情形。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分别规定了军队、武警所属GLP机构和GCP机构的省级监管部门及《管理制度》的生效时间。
9.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的通告(2020年第37号)
为指导和规范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的保存,根据《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现予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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